FTC提案:刻意扭曲AI輸出結果卻不告知用戶,可能違反聯邦法律
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於2026年7月7日在《聯邦公報》發布擬議政策聲明,警告AI公司若在未向消費者揭露的情況下刻意操縱其系統輸出、追求特定意識形態目標,可能構成違反《聯邦貿易委員會法》第5條的欺騙行為。公眾意見徵集期限至7月31日,此案標誌著FTC對AI透明度問題採取迄今最強硬的監管立場。
多年來,政治光譜兩端都有人指控主要AI公司秘密「調教」旗下模型的輸出——刻意迴避某些議題、壓制某些觀點、引導用戶走向特定結論——卻從不告訴用戶。AI公司一邊否認系統性偏見,一邊將內容政策決策視為商業機密。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現在提出:這種不透明本身,可能違法。
2026年7月7日,FTC在《聯邦公報》發布擬議政策聲明,主題為「人工智能系統中的準確性壓制」。聲明的核心論點是:AI公司若刻意操縱其系統輸出,使之不再追求「最準確、最真實的答案」,而是服務於未向消費者揭露的意識形態目標,則可能構成《聯邦貿易委員會法》第5條所禁止的欺騙行為。委員以2:0票授權發布通知,公眾意見徵集期至2026年7月31日截止。
FTC究竟在提議什麼
這份聲明的措辭相當謹慎。FTC並非要求AI系統做到完全客觀,也不認為編輯判斷本身構成欺騙。它的論點建立在一個更具體的前提上:AI公司透過行銷材料、產品說明以及「AI是可信賴的問答工具」這一整體定位,已向消費者做出一項隱性承諾——其系統旨在「在技術與資源限制範圍內,提供最佳、最準確、最忠實的輸出」。
如果這項承諾本身是虛假的——因為公司暗地裡還在追求其他扭曲輸出的目標——那消費者就受到了欺騙。FTC援引的數據顯示,消費者接受AI輸出結果而不進行獨立查核的比例超過90%。這種程度的依賴,委員會認為,使AI公司對準確性與透明度負有更高的責任。
聲明針對的行為有明確邊界:刻意更改AI模型輸出以實現意識形態目標,且不向用戶揭露。它不禁止內容審核、安全過濾,甚至不禁止出於商業考量做出的選擇(例如拒絕生成特定類別內容)。其矛頭所向,是「隱藏目標」加上「消費者有合理的準確性預期」的組合。
合規路徑相對清晰:如果AI公司以「清晰、顯著且充分的方式」告知用戶其系統被設計為優先考慮特定目標而非純粹的準確性,則可能免於第5條責任。換言之:告訴用戶你的模型有立場,你大概安全;聲稱客觀卻暗藏議程,你可能違法。
州法規預先佔領的政治維度
這份提案還包含第二個戰略意涵:它分析了要求更改AI輸出的州法律,重點針對科羅拉多州的《人工智能法》。
科羅拉多州的法律包含若干要求AI系統避免特定歧視性輸出的條款。FTC的擬議聲明暗示,這類州法要求的輸出更改,本身可能構成違反準確性原則的干預,並提出聯邦消費者保護法可能預先佔領(preempt)與此相衝突的州級AI輸出要求。
這在法律和政治層面都極為複雜。AI產業長期遊說反對州層級立法,傾向於聯邦統一規範或根本不規範。消費者倡導者和州檢察長則堅持認為,聯邦長期不作為已讓各州成為唯一實際制衡AI危害的力量。FTC的介入,實際上是把自己插入一場關於AI監管聯邦與州權力邊界的現實博弈中。
FTC主席Andrew N. Ferguson表示,委員會「希望聽取企業和消費者對AI系統被用於意識形態目的的經歷和顧慮」——這一表述清楚說明,目前FTC最關注的是政治動機主導的輸出操縱,而非訓練數據引發的算法偏見。
為何是此時此刻
FTC的提案有其特定政治背景。AI偏見問題已成為美國重要的政治爭議點:保守派指控主要AI模型系統性壓制保守派觀點;民主黨方面則認為AI系統強化了種族和性別偏見。雙方的核心抱怨,本質上都是:公司在做影響輸出的選擇,卻沒有告訴用戶。
Ferguson主席的措辭重點強調「意識形態目的」,折射出現任FTC的政治立場。作為特朗普時代任命的官員,他一貫關注科技平台所謂的左翼偏見,這份提案可以部分理解為這一關切延伸至AI領域。
但如果這項法律理論得到採納,其適用範圍並非本質上具有黨派性。要求揭露輸出操縱目標的標準,將同樣適用於壓制保守派觀點的模型,也適用於壓制自由派觀點的模型;適用於秘密被指示永不推薦競品的AI客服機器人,也適用於被暗中調整為降低醫療利用率的健康諮詢AI。
業界與法律界的反應
業界的公開回應謹慎而保守。AI公司不太可能公開反對「準確且透明」的標準,但實施挑戰是真實存在的:什麼算「未揭露的意識形態目標」?安全過濾算不算意識形態?拒絕提供某些醫療資訊算不算意識形態?擬議聲明沒有回答這些問題,這也正是徵求意見期的部分目的。
法律專家指出,FTC援引第5條對抗AI公司將是真正意義上的先例。FTC此前以第5條對付虛假廣告、數據隱私侵害、不公平競爭行為,但從未針對AI模型供應商的內部調優決策。要確立此類調優構成對消費者的欺騙,要麼需要達成和解協議,要麼需要走到聯邦最高法院。
7月31日的意見徵集截止日期意味著,FTC的下一步——最終定稿、修訂或撤回——可能在秋季揭曉。無論結果如何,這份提案已改變了對話的基調:AI準確性已明確進入聯邦執法議程,構建和部署AI模型的公司已收到警示,輸出調整決策是消費者保護法關注的範疇。
更大的圖景:拼湊式監管中的一塊
FTC的擬議聲明,是美國AI監管版圖中快速演進的一塊。近期動作包括:參議院審議《AI專利資格恢復法案》;美國總務署(GSA)完成聯邦採購LLM安全防護規定;伊利諾伊州通過AI監管法;歐盟推遲高風險AI規則的執行;聯合國討論全球AI治理框架。
正在形成的,不是一套連貫的監管架構,而是由即時政治壓力驅動的、行業特定、司法管轄區特定的一系列干預措施。FTC這次提案的與眾不同之處,在於它試圖將一個已有的、持久的法律標準——禁止欺騙——應用於AI行為,而非建立新的AI專項規範。
這種取徑是否會比目的性立法更具生命力,目前仍是未解之問。但可以確定的是:這是迄今最具體的信號,說明AI輸出決策的自我監管時代,可能正在走向終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