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le 以 2.5 億美元和解 Siri AI 承諾落空訴訟,每台最高賠 95 美元
Apple 同意支付 2.5 億美元,解決一起指控其虛假廣告的集體訴訟——事由是 Apple 在 iPhone 16 上市時行銷了尚未準備好的 AI Siri 功能。符合資格的美國 iPhone 15 Pro 及 16 系列用戶,每台可申請最高 95 美元賠償。
Apple 同意支付 2.5 億美元,以和解一起指控該公司誤導消費者的集體訴訟——原告主張,Apple 對其 iPhone 系列的 AI 功能做出了無法按時兌現的承諾,藉此促使消費者購買手機。這份和解協議尚待法院最終批准,一旦生效,符合資格的 iPhone 用戶將可就購機決策中被高估的 AI 功能主張補償。
這起案件的核心,是 Apple 在 2024 年 iPhone 15 Pro 和 iPhone 16 產品週期中對「強化版 Siri」的行銷。Apple 的宣傳素材和主題演講描述了一個高度個人化、具備情境感知能力的 Siri——能跨 App 取用資訊、理解用戶的人際關係與歷史記錄、並在整個作業系統中智慧行動。這樣的願景在分析師和消費者間引發了熱烈期待,甚至有分析師將其列為在換機週期拉長、AI 消費者情緒剛開始攀峰之際,支撐 iPhone 16 需求的關鍵因素。
問題是:這些功能根本沒有隨手機上市。
承諾與交付之間的落差
iPhone 16 於 2024 年 9 月上市時,Apple 預告的進階個人化 Siri 功能付之闕如。Apple 將其定性為「未來的軟體更新」中將加入的功能——這個但書存在於小字說明中,卻不在標題、廣告看板,或 Tim Cook 的主題演講裡。後續的軟體更新確實加入了部分 Apple Intelligence 功能,包括基本 Siri 改進、寫作工具和圖像生成,但 Apple 當初描述為核心賣點的全面個人化 Siri,始終未能到來。
2025 年 3 月,Apple 正式承認延遲。一份隨後由彭博社報導的內部備忘錄顯示,在 iPhone 龐大裝置基礎上安全部署深度個人化 AI 所涉及的工程挑戰,遠比預期複雜得多。個人化 Siri 功能被無限期推遲,官方也沒有給出公開的交付承諾。
集體訴訟律師迅速行動。2025 年 3 月披露後的數週內,多件訴訟在美國各地的聯邦法院陸續提出,論點幾乎一致:Apple 以尚未建構完成的功能進行廣告宣傳,構成虛假廣告;消費者是在這些宣傳下,以每台 999 至 1,199 美元的價格做出購機決策。
和解條款
根據擬議的 2.5 億美元和解方案,符合資格的集體訴訟成員,每台設備可獲得約 25 至 95 美元的賠償,實際金額取決於有多少合格用戶提出申請。這個寬幅反映了消費者集體訴訟常見的動態:和解總額除以實際申請人數。若估計中的 3,700 萬台合格設備持有人中,只有少數人提出申請,每位成功申請者獲得的金額就越高;若大多數人都申請,賠付金額就會趨向下限。
申請資格的認定相當明確。合格申請人必須:
- 居住在美國境內
- 持有 iPhone 15 Pro、iPhone 15 Pro Max、iPhone 16、iPhone 16 Plus、iPhone 16 Pro 或 iPhone 16 Pro Max
- 購機時間介於 2024 年 6 月 10 日至 2025 年 3 月 29 日之間
日期範圍的設定有其邏輯:它涵蓋了從 Apple 在 2024 年 WWDC 宣布強化版 Siri,到正式承認延遲的這段期間。2025 年 3 月 29 日之後的購機行為被排除在外,理由是這些買家已可合理得知功能延遲的事實。
Apple 在和解中未承認任何過失,這是這類規模的集體訴訟和解的標準做法。公司聲明「不同意訴訟中的主張」,但選擇和解以避免「訴訟的不確定性和費用」。符合資格的申請人將在法院最終批准後約 45 天內收到電子郵件通知;申請網站預計約在同一時間上線。
為何這筆和解的意義遠超金額本身
2.5 億美元——以一家 2025 財年營收達 3,910 億美元的公司而言,這個數字雖然有意義,但不至於動搖根基。真正重要的,是這起案件為科技業的 AI 功能行銷所樹立的先例。
AI 時代催生了一波產品發表模式:企業描述的是仍在開發中的能力,而非已可量產交付的功能。部分情況屬於正常的產品路線圖溝通——企業向來在功能出貨前就先行宣布。真正新穎之處在於:AI 功能已成為消費者硬體購買的核心賣點,而這些功能又難以在購買前由消費者自行驗證。
Apple 並非這種模式的唯一案例。三星在 2024 和 2025 年旗艦系列中大力行銷 Galaxy AI 功能,部分功能的交付時程比預告的更緊縮。Google 的 Pixel 手機出貨時搭載 Gemini 整合,但相關功能在上市後仍持續演進。微軟的 Windows 11 和 Copilot+ PC 也走過類似的路徑:雄心勃勃的預告,再接上分階段、有時延遲的實際交付。
Apple 案的不同在於,原告成功在集體訴訟認證階段說服了法院:Apple 的陳述與實際交付產品之間的落差,在具體性和重要性上,已足以構成消費者保護法下可訴的不實陳述。
對整個產業的警示
關注科技案件的消費者保護律師一直密切注意這起 Apple 和解案。其法律論點——在功能上市前行銷即構成虛假廣告——直觀明瞭,且潛在適用於整個產業。幾家未參與 Apple 案的律師事務所,已針對其他製造商提起或準備提起類似訴訟。
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也在分別審查消費者產品行銷中的 AI 功能主張,這是其自前任政府開始、並在 2026 年獲得跨黨派支持延續的打擊欺騙性 AI 宣傳專案的一部分。FTC 的執法行動,若以 AI 功能不實陳述為由,影響力將遠超過 Apple 的私人集體訴訟和解;但 Apple 案已確立了私人原告在這類事實下確實可以勝訴。
對於想確認自己是否符合資格的消費者:查看購機記錄,確認設備型號和購買日期是否在資格範圍內。和解管理機構會主動通知符合資格的集體訴訟成員,但鑒於集體訴訟的申請率向來偏低,一旦申請入口上線,主動提交是確保獲得賠付的最佳方式。申請預計手續簡便,僅需提供合格設備所有權的基本證明。
對科技業而言,更重要的是另一項「文件」:公司法務和行銷團隊現在就應該著手審視,自家面向消費者的行銷材料如何描述 AI 功能——並確保「上市即可用」和「未來更新加入」之間的界線,不會模糊到讓消費者、或一位聯邦法官日後認定構成可訴侵權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