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強制每輛新車裝設 AI 駕駛監控鏡頭,隱私論戰延燒
自 2026 年 7 月 7 日起,歐盟所有新登記的乘用車與廂型車,必須強制配備 AI 驅動的駕駛分心警示系統,並在車廂內安裝朝向駕駛的紅外線鏡頭。這是迄今最大規模的消費性硬體強制行為 AI 部署,同時也引發了安全效益與持續監控之間的激烈爭辯。
從 2026 年 7 月 7 日起,歐盟境內每一輛新出售的乘用車和廂型車,都必須裝設一個朝向駕駛臉部的鏡頭。這不是選配功能,不是高配車型才有的升級套件,而是強制適用於每一輛車——從平價小型車到豪華轎車,從城市配送廂型車到家庭休旅車,沒有例外。
這項規定是歐盟《一般安全法規》(General Safety Regulation,GSR)第二階段的一部分,GSR 自 2022 年起分階段推行。2024 年落地的第一階段,要求安裝智慧車速輔助系統(當車輛超速時發出警示)。第二階段走得更遠:要求具備能偵測自行車騎士和行人的進階緊急制動、擴大保護行人的安全玻璃範圍、更嚴格的輪胎磨損測試標準,以及引發最多關注的駕駛分心警示系統。
歐盟委員會估計,第二階段完整措施到 2038 年將拯救約 2.5 萬條人命。
系統如何運作
駕駛分心警示系統使用一個安裝在車廂內的紅外線鏡頭,通常朝向駕駛的臉部和上半身。系統即時分析視線方向、頭部位置和眨眼頻率,偵測注意力渙散的跡象——視線離開路面、眼睛閉合、頭部下垂。當偵測到超出閾值的分心狀況時,系統觸發警示:儀表板上的視覺提示、聲音提示,或兩者並用。
具體閾值由法規附帶的技術標準定義:時速超過 50 公里時,若駕駛視線偏離路面超過 3.5 秒,系統必須觸發警示;時速 20 至 50 公里的市區行駛速度,閾值延長至 6 秒;時速低於 20 公里時,系統不作動。
法規明確規定,系統必須在不錄影、不傳輸的前提下運作。紅外線鏡頭擷取影像僅用於即時處理,這些影像必須留存在車輛的車載處理系統中,不得儲存、上傳或傳輸至外部伺服器。汽車製造商須在型式認證過程中就上述數據處理限制出具聲明。
系統在車輛行駛速度超過下限門檻時必須「持續開啟」,駕駛無法關閉它。但法規並不要求若系統故障,車輛即拒絕啟動。
安全依據
支持駕駛監控的安全論據有充分的事故數據支撐。歐盟各地的交通事故統計一再指出,駕駛注意力不集中與分心是相當比例嚴重道路事故的成因。車廂鏡頭系統在 Tesla、Volvo 到 Subaru 等多款車型上已提供多年,通常定位為半自動駕駛模式的安全配備。這次的不同之處在於:每輛車、每個價位區間都必須具備這項技術。
歐盟委員會將這項要求定位為 Vision Zero 道路安全議程(目標於 2050 年前消除交通死亡和重傷事故)的合理延伸。GSR 第一階段要求智慧車速輔助;第二階段加入駕駛監控;未來的階段預計將處理車輛與基礎設施的通信及其他碰撞預防系統。
道路安全研究者普遍支持強制規定。針對商用卡車駕駛監控系統(使用時間更長)的研究顯示,與分心相關的事故有顯著下降。擴展至乘用車時,由於技術部署尚屬較新,預計需要一段適應期才能看到可量測的行為改變效果。
隱私疑慮
反對聲浪同樣強烈。隱私倡議者、數位權利組織和部分歐洲公眾提出了從原則性到更為情緒化的各種異議。
原則性顧慮聚焦在正常化的危險:即便現行法規要求影像不得錄製或傳輸,但在每輛新車上強制建置持續的車廂行為監控基礎設施,已成為法律規定的現實。未來的法規——或在監管灰色地帶運作的未來車廠——可能擴大鏡頭的數據使用範疇。在私人空間裡強制要求「持續開啟的朝內鏡頭」這個先例,無論當前的數據處理規則如何,都具有重大意義。
更具體的疑慮涉及信任與驗證:汽車法規要求製造商就數據處理做法出具聲明,但實際的處理過程發生在嵌入式系統中,對消費者而言幾乎是黑盒子。獨立驗證影像確實沒有被儲存或傳輸,需要取得通常屬於專有資訊的韌體和系統日誌。
多個歐洲數據保護機構已宣布將密切監控法規執行情況,並表示有意對特定車型的處理系統進行技術審查。歐洲數據保護委員會發布指引,提醒製造商:即便是本地處理、不傳輸的生物特徵數據——面部分析即屬此類——也必須符合 GDPR 的數據最小化和目的限制原則。
業界回應
汽車製造商已有數年準備時間——GSR 第二階段要求於 2022 年確定——大多數主要製造商已確認其現行車型符合規定。部分車廠更進一步:BMW、Mercedes-Benz 和 Volvo 已部署超過最低規格的更精密系統,將駕駛監控與車道維持輔助和半自動駕駛模式監控整合。
這個法規推力也催生了新的硬體和軟體市場。Continental、Valeo 等鏡頭和半導體供應商,以及日益增多的亞洲競爭者,過去三年已大力投資駕駛監控系統研發,正是為了預先布局這項強制要求。結合英國、日本、韓國和美國部分州類似的法規討論,GSR 要求預計將在未來十年為這條供應鏈帶來可觀的出貨量。
台灣與亞洲的影響
歐盟在強制要求車輛安全科技方面,一向比美國更為積極——後者的法規流程更慢,產業遊說力量也更有組織。NHTSA 研究駕駛監控系統要求已有數年,發布了鼓勵車廠自願採用的指引性建議,但聯邦強制令仍在討論階段而未完成立法。
對台灣汽車市場而言,由於多數主要品牌——Toyota、Honda、BMW、Mercedes-Benz——均在歐盟市場銷售並已達成法規合規,這些配置將隨著車型迭代自然傳入台灣市場。目前台灣並無類似的強制規定,但交通部已於 2026 年初表示正在評估是否比照歐盟標準制定相關法規。
已越過的那條線
強制駕駛監控站在當代科技政策幾個最具爭議的問題交匯點上:私人空間的行為監控、群體安全效益與個人隱私的取捨、嵌入於實體產品中的 AI 系統治理,以及法規在加速安全科技採用上的適當角色。
歐盟的答案是明確的:當安全依據足夠充分、技術足夠成熟,預設立場應是推動部署,隱私保護作為技術標準的一部分內建其中,而非留給個人自願選擇。這個取捨是否正確,會被辯論很多年。從 7 月 7 日起,它也已成為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