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1,200條AI法案、卻沒有一條有明確標準:聯邦與州府的監管僵局
美國各級議會已提出逾1,200條AI相關法案,卻缺乏評估其有效性的共同標準。參議員布萊克本(Marsha Blackburn)提出291頁的「TRUMP AMERICA AI法案」持續累積動能,各州加快自行立法,而白宮主張聯邦凌駕於州法之上的法規架構卻已被國會以99比1壓倒性否決。美國AI監管的三股力量正走向衝突,其結果將深刻影響AI的開發與部署方式。
自2023年以來,美國國會和各州議會已提出超過1,200條與AI相關的法案。根據《財星》(Fortune)本月發表的深度調查,這些法案沒有任何共同的評估標準——沒有什麼叫做「安全AI」的共識定義,沒有讓立法者能夠引用的技術基準,也沒有任何機構被授權並有足夠資源去評估一項提案究竟能真正降低風險,還是只是多了一份合規文件。
這個空白正在同時吸引三股相互競爭的力量:主張聯邦法律凌駕各州的白宮、提出有史以來最全面AI監管法案的參議院,以及已經以99比1的票數否決聯邦凌駕的國會。某個環節終將鬆動,問題是哪個——以及多快。
問題的規模
要理解美國如何走到1,200條法案這一步,需要先理解立法速度為何如此急遽加快。2022年底ChatGPT問世後,各級民選官員競相回應選民對AI生成假訊息、就業取代、演算法偏見及兒童線上安全的焦慮。聯邦層級毫無動靜,各州率先採取行動。加州、紐約、德州等數十個州陸續提出或通過AI相關立法,涵蓋從演算法招聘工具到深度偽造色情內容,再到自動駕駛車輛責任歸屬等各個面向。
當國會終於意識到各州立法規模之大時,法規版圖已四分五裂。面向全國市場的AI企業,如今必須同時遵守多個司法管轄區重疊甚至相互矛盾的要求。同一套AI驅動的招募工具,可能需要符合伊利諾州的演算法偏見規定、紐約市的自動化就業決策工具稽核要求、加州的自動化決策法規,以及其他雇主營運所在州的相關規定。法務和合規團隊承受著龐大壓力;缺乏資源同步追蹤50個州議會動態的小型AI公司,已開始將產品集中到較少的司法管轄區。
白宮的路線:輕觸規範、重度凌駕
2026年3月20日,川普政府發布《人工智慧國家政策框架》(National Policy Framework for Artificial Intelligence),這份40頁文件揭示了白宮偏好的AI治理哲學:以現有機構權力為基礎的「輕觸式」監管,避免創設新的官僚體系或全新法律義務。更具爭議性的是,它明確要求聯邦法律廣泛凌駕現行各州AI法規。
白宮的立場是,各州法規拼湊成的碎片化格局,正在對美國AI競爭力形成不可接受的阻礙,尤其是相對於中國的競爭態勢。川普2025年12月的行政命令已要求司法部挑戰被視為阻礙國家AI發展政策的州法,並以符合「最低負擔」全國標準作為特定寬頻補助款發放的條件。
這套論述有其經濟邏輯。法規碎片化確實產生了真實的合規成本,而這些成本不成比例地落在缺乏在每個州府遊說能力的小型AI公司身上。即便不完美,一套全國標準能有效降低這種負擔。
但白宮的框架面臨一個根本的政治難題:國會已經明確地、大聲地對廣泛聯邦凌駕說了「不」。
那次99比1的拒絕
當川普政府的「一部偉大美麗法案」(One Big Beautiful Bill)——一個涵蓋減稅、移民改革和多項國內政策優先事項的龐大立法包裹——在2025年中期通過參議院程序時,其中包含一項對各州AI監管施行長達十年禁令的條款。這項條款在進入參議院議場前的最後版本,已縮減為以各州同意暫停AI執法換取聯邦寬頻補助款,而非全面禁止州級立法。
即便是這個縮水版本,也以近乎全體一致的方式遭到否決。共和黨田納西州參議員布萊克本與民主黨華盛頓州參議員瑪麗亞·坎特薇爾(Maria Cantwell)聯手提出刪除整個條款的修正案,以99比1票通過。這個投票結果並非反映對AI政策應該長什麼樣子的意識形態共識,而是國會近乎全體對行政部門干涉各州消費者保護自治權的抵制。
川普總統於2025年7月4日簽署的最終版本,完全不含任何限制州AI立法的條款。
布萊克本的全面替代方案
布萊克本從99比1的投票中汲取了清晰的教訓:透過行政手段或立法技巧強制推行聯邦凌駕,在政治上已是死局。她花了數月時間起草另一條路:一部足夠健全的聯邦綜合法案,讓各州可能基於自願而非被迫,選擇遵從聯邦標準。
2026年3月公開的討論草案,就是「TRUMP AMERICA AI法案」——全名為「共和黨凝聚美德優績推動機器智慧、消除跨州法規混亂振興美國產業法」(The Republic Unifying Meritocratic Performance Advancing Machine Intelligence by Eliminating Regulatory Interstate Chaos Across American Industry Act)。這個縮寫是刻意設計的政治操作。法案全文291頁,圍繞布萊克本所稱的「4C」——兒童(children)、創作者(creators)、保守派(conservatives)和社區(communities)——建構監管框架。
核心條款包括:對AI聊天機器人開發者課以「照顧義務」(duty of care),要求在設計、開發和運營過程中採取「合理注意」以防止用戶可預見的傷害;要求AI開發者定期評估先進模型的風險,並向國土安全部(DHS)報告其安全協議——這項強制報告要求,將使目前透過「AI安全與創新聯盟(CAISI)」框架自願接受政府測試的前沿AI實驗室承擔法律義務。
爭議最大的條款是:在法案生效後兩年廢除《通訊正當法》(Communications Decency Act)第230條——這項1996年以來保護網路平台免於因第三方內容而被追究責任的基礎性法律保護。加上對AI系統可預見傷害的新型責任條款,這一組合引發了科技業界的強烈反對。
在聯邦凌駕問題上,布萊克本採取了折中立場:法案明確說明不凌駕「一般適用的」州法,但特定標題——尤其是兒童線上安全相關條款——確實凌駕相衝突的州法,同時允許各州為未成年人制定更高標準的保護規定。這比白宮想要的凌駕範圍小,但足以建立一個全國基準線。
各州沒有等待
在聯邦層級的角力持續進行的同時,各州的立法步伐從未停歇。加州SB 53要求前沿AI開發者在部署超過特定能力門檻的新模型前,公開安全協議並進行紅隊測試。紐約州的《負責任AI安全與教育法》(RAISE Act)強制要求AI系統造成重大傷害時提交事件報告,並設立新的州級AI監管機構。德州的《負責任人工智慧治理法》(TRAIGA)明確禁止特定的AI惡意使用,包括選民壓制和歧視性拒絕提供基本服務。
科羅拉多州在2026年5月大幅改寫原先引發業界強烈反彈的AI法案(SB189),新版本聚焦於就業和信貸領域的高風險AI系統,採用與歐盟AI法案分類學相近的風險分級方式。科羅拉多已成為某種試煉場,展示著州級AI監管在現實中能達到什麼——而SB189的改寫過程,也說明了在消費者保護與開發者合規成本之間取得平衡有多麼困難。
歐盟的對照仍具啟示意義。歐盟AI法案(EU AI Act)將於2026年8月全面生效,為歐洲提供一套統一框架,讓企業在27個成員國只需完成一次合規。在美國開展業務的跨國AI公司,無論美國本土如何決定,都必須遵守歐盟AI法案——美國特定規定是疊加其上,而非取而代之。
接下來會怎樣
TRUMP AMERICA AI法案不太可能以現行形式通過。廢除第230條、照顧義務標準、DHS報告要求,每一項都面臨來自不同政治陣營的強烈反對,要讓一部291頁的法案在分裂的國會通過,需要組建的聯盟幾乎難以形成。布萊克本自己也將其定位為「討論草案」——談判的起點,而非準備付諸表決的成品。
但討論草案能夠塑造談判走向。決定美國能否通過任何聯邦AI立法的關鍵問題在於:照顧義務標準能否被限縮到足以化解業界反對、同時又保留足夠力度以滿足消費者倡議者?第230條改革將與AI監管捆綁,還是拆成單獨立法?在99比1的強力否決之後,聯邦凌駕在政治上到底還有多少空間?
對AI開發者和部署者而言,實際意涵是:美國監管環境至少在2026年底前將持續動盪,各州法規的數量只增不減。追蹤橫跨50個州議會和國會超過1,200條法案,不是「等一等、規則穩定了再說」就能解決的問題。現在就著手建立合規基礎設施的公司——即便某些要求最終可能被聯邦立法取代——也將比那些等待監管明朗化的公司更具備應對能力,而那個明朗化,可能還需要數年時間。
1,200條法案的現況,不是一個穩定的均衡,而是一場即將爆發的衝突的前奏:要麼向聯邦框架收斂,要麼繼續碎片化成一個真正無法運作的拼湊格局。哪種結果先到來,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國會能否在下一輪選舉再次洗牌前達成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