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行政命令啟動司法部工作組,聯邦政府開始正面挑戰各州 AI 法規
美國司法部 AI 訴訟工作組自今年 1 月 10 日正式運作以來,已開始依據川普政府 2025 年 12 月簽署的行政命令,對牴觸聯邦政策的各州 AI 法規提起訴訟。在超過 20 個州已實施全面 AI 法律的背景下,這場聯邦與地方的對峙結果,將決定未來十年美國 AI 治理由誰主導。
2025 年 12 月,川普總統簽署行政命令,指示聯邦機關優先取代牴觸國家 AI 政策的各州 AI 法規。當時,法律學者對這份命令是否具備真正的執行力看法分歧。行政命令無法推翻各州依憲法授權通過的法律——這必須靠國會透過最高法規條款(Supremacy Clause)立法,或靠法院透過優先原則(preemption doctrine)裁決才能做到。
這份命令能做的——也已經在做的——是指示司法部在法院挑戰那些法律,主張它們以觸發默示優先的方式牴觸聯邦利益。司法部 AI 訴訟工作組於 2026 年 1 月 10 日正式運作,截至 4 月初,已針對多個州的 AI 法規積極展開訴訟行動。
這張法規拼布即將迎來考驗。
核心爭點:20 多部州級 AI 法律已生效
截至 2026 年 1 月 1 日,超過 20 個州已實施全面的 AI 相關法規。這些法律的範圍和內容各有差異:科羅拉多州的 SB 205 對高風險 AI 決策系統課以演算法影響評估要求;德州則針對 AI 生成的政治內容訂定揭露義務;加州更有一整套法案,從合成媒體到自動化招募工具,乃至醫療 AI 決策,無所不包。
綜合來看,這些法律構成了任何國家中規模最大的地方 AI 監管框架。歐盟 AI 法案雖然全面,但在法律管轄上是統一的;美國的 AI 公司則面對跨州拼布式的不一致要求——各州對「高風險 AI」的定義、揭露格式、稽核要求與執行機制均不相同,有時甚至相互牴觸。
川普行政命令的論點是:這種拼布狀態構成了對州際商業的違憲阻礙,並與聯邦政府在國家安全相關 AI 應用上的專屬權限相牴觸。司法部訴訟工作組就是執行這一論點的機制。
商務部的調查報告
2026 年 3 月 11 日,商務部公布了針對「阻礙性州 AI 法規」的評估報告——這是 12 月行政命令授權建立監管概況的任務成果。報告依據三項標準,將至少八個州的特定法規列為聯邦挑戰的候選對象:
- 域外管轄:試圖管制位於該州境外的 AI 系統或開發者的法規。
- 牴觸聯邦 AI 標準:與聯邦在醫療、金融服務或國家安全情境下的新興 AI 指引直接相悖的要求。
- 阻礙聯邦 AI 採購:可能妨礙州政府機關使用聯邦採購 AI 工具的法規。
聯邦貿易委員會(FTC)也在同日發布 AI 政策聲明,明確表示不公平或具欺騙性的 AI 實踐屬於其現有第 5 條職權範圍——此舉旨在確立聯邦監管的最低底線,以支持對重複性州消費者保護法律的優先取代論點。
聯邦補助資金作為籌碼
除訴訟之外,行政命令還包含一個討論較少但潛在影響更大的工具:將特定聯邦寬頻與技術補助資金的發放,與各州暫停執行牴觸聯邦優先事項的 AI 法規相掛鉤。
這種補助資金條件化機制,與過去其他聯邦-州監管衝突的處理方式如出一轍——最著名的案例是 1980 年代聯邦政府以公路補助資金強制各州實施全國最低飲酒年齡,並在 1987 年 南達科他州訴多爾案(South Dakota v. Dole)中獲最高法院支持。若同樣的邏輯在此適用,希望取得《晶片法案》及寬頻計畫聯邦 AI 基礎設施補助的州,可能必須同意在訴訟期間暫停執行特定 AI 法規。
法律學者對這種補助資金機制在此情境下是否合憲仍有分歧。Ropes & Gray 在 3 月發布的分析指出:「Dole 框架要求條件必須與被服務的聯邦利益相關。『暫停你的演算法招募偏見法』是否與『寬頻部署補助資金』之間有足夠的相關性,並不明顯。」
豁免條款揭示優先順序
行政命令的明確豁免條款,跟其打擊目標一樣耐人尋味。以下幾類州級 AI 法規被明確排除在優先取代之外:
- 兒童安全法律:要求針對未成年人使用的 AI 系統進行年齡驗證、內容管制或取得家長同意的州法規。
- 州政府採購規則:各州保留為州政府自身運作使用的 AI 系統訂定標準的權力。
- 資料中心許可:各州保留對 AI 基礎設施土地使用、分區與公用事業法規的管轄權——這是一個重要的豁免,考量到全美規劃中的大量資料中心建設。
這些豁免暗示,行政命令的目標是針對阻礙私部門 AI 部署的州法規,而非保護州主權或弱勢族群的法規。這個框架將是工作組面對的憲法挑戰中的核心論點。
科技業的複雜立場
科技業對這份行政命令的反應,比「業界支持聯邦優先取代」這個簡單說法要複雜得多。OpenAI、Google、Meta、Anthropic 等大型 AI 公司總體上支持聯邦層級的 AI 監管,認為其優於各州的拼布式監管,部分公司甚至明確遊說倡議取代衝突性的州法規。
但這些公司對行政命令的覆蓋範圍也表示擔憂。聯邦優先取代若在國會尚未通過全面聯邦 AI 法規之前消除了有意義的州級 AI 監管,可能造成監管真空期——聯邦與州的保護機制都無法有效運作。這樣的結果既不符合業界利益,也不符合公眾利益。
公民自由組織的立場更為明確。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CLU)、電子前哨基金會(EFF)以及多位州檢察長,已宣布將介入對抗司法部訴訟,主張各州 AI 法規是行使憲法賦予的警察權力,聯邦行政命令無法凌駕其上。
後續發展
考量到聯邦法院的典型時程,司法部訴訟不太可能在 2027 或 2028 年前獲得最終司法裁決。在此期間,美國 AI 部署的監管格局將由以下幾個因素共同塑造:
- 司法部臨時禁制令:在工作組能論證立即且無法彌補的執法損害的州,爭取法院暫停相關法規執行
- FTC 執法行動:就特定 AI 實踐建立聯邦先例
- 國會行動(或不作為):目前兩院均有待審的 AI 立法提案
- 各州合規決策:部分州可能選擇主動暫停被挑戰法規的執行,而非以有限資源與司法部正面抗衡
2025 年 12 月的行政命令是美國歷史上聯邦政府對 AI 監管最強勢的主權主張。司法部工作組的啟動將其從政策宣示轉化為真實的法律對抗。無論法院最終如何裁決,這場法律鬥爭本身將迫使各方對過去完全停留在理論層次的憲法問題給出明確答案。